当前位置:首页 >>

石碣镇预防“红眼病”防治工作指引

2009-4-13 10:37:19  阅读数: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是由肠道病毒等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可引起眼结膜充血、眼睑水肿、分泌物增加、异物感、眼睛痒、疼痛、畏光、流泪等症状。该病全年均有散发,常在夏季爆发流行。流行的途径主要是公共场所或家庭中接触传染。该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预防“红眼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注重个人用眼卫生,避免用手触摸眼睛,触摸眼睛前后要彻底洗手;不要与别人共用毛巾或个人卫生用品,用流动水洗脸和手;患者在家中不与其他成员共用洗脸盆;不与他人共用眼药水、化妆品等眼部用品;不采用集体滴眼药预防眼病;患者避免进入公共场所或游泳池等。

二、酒店、餐饮业、旅业、发廊、游泳馆、洗浴等公共场所要加强对室内外环境和毛巾等物品的日常消毒管理,加强泳池水的消毒和卫生监测。

三、学校、幼儿园、工厂等集体单位在疫情流行期间要加强室内外环境和毛巾等日常用品的清洁消毒,坚持开展晨检,发现“红眼病”疑似患者,立即送医院五官科诊治,并隔离治疗,隔离期710日,并及时向石碣医院防疫科报告疫情(电话:86632780)。

四、在疫情流行期间,医院要实行预诊制度,设置“红眼病”专台门诊,医务人员检治病人时必须认真消毒双手再接触其他病人,严防医源性传播。

五、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红眼病”疫情的监测,尽早发现病人,尽早报告疫情,尽早采取防控措施,防止家庭成员间、群体间接触传播。